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西安市临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的《西安市临潼区限价商品房申报登记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西安市临潼区限价商品房申报登记工作方案
西安市临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限价商品房是指限定住房销售价格、限定供应对象,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重点解决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为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进一步扩大保障人群覆盖面,让更多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住有所居”,经区政府2020年3月1日第18届67次〔2020〕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同意区城建集团上报的《关于提请审议临潼区原一线职工住房(大城馨港)项目有关问题的请示》。为切实做好限价商品房申报登记工作,按照区政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房源概况
房源位于临潼新区,东至芷渭东三路、西至芷渭东二路、北至秦汉南一路、南至秦汉南二路,秦皇医院西南方向“大城馨港”项目。容积率小于2.5,楼层高度分别为15层、16层,建筑结构为剪力墙结构,住宅总套数2402户。
二、销售价格及方式
本次申报登记的限价商品房,最终销售价格以区政府核定价格为准。
限价商品房销售价格,按照住房楼位、楼层、朝向、位置等因素,在不超过±5%的幅度内确定楼层、朝向差价,差价按照增减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
三、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限价商品房:
(一)具有临潼区居民户口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①与临潼区辖区内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务合同且工作已满1年以上的;②在临潼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③销售工作开展3个月后仍有剩余房源时,向经过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已获得购买资格且有意向购买我区限价房的家庭销售)。
(二)家庭人均住房(不包括农村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且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予及转让的。
(三)符合政府确定的中等以下收入线最新标准(即:单身人员收入低于3900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3575元/人·月、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3250元/人·月)。
(四)单身人员准购年龄为22周岁以上(199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不得超过70周岁(195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能作为申请人。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学选调生或经区人社局认定的E类及以上人才(名下无房产信息),不受申请条件(三)规定的收入标准限制,可优先购买限价商品房。
四、申请资料
申请限价商品房所需资料:
(一)《西安市临潼区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三)非本区户籍的申请人在辖区内的在职在岗证明或劳务合同复印件或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四)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或单身人员婚姻状况承诺书。
(五)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口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出具证明)。
(六)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申请家庭成员《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七)其他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办理程序
购买限价商品房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制度,按照三级审核、三次公示办法进行。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只能购买1套限价商品住房,已购买限价商品房家庭的成员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且限价商品房自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一)申请。申请家庭推举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审核表》,提交相关资料。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会)提出申请,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
(二)初审。社区(村委会)或用人单位应及时受理申请材料,初审后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即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收入、住房等情况。同时在公示期间采取入户调查、单位核查、邻里走访等方式调查核实,调查属实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录入并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街办。
(三)复审。街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核查所辖社区(村委会)或用人单位提交的审核资料,核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对社区(村委会)或用人单位调查意见有异议的进行调查落实。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社区(村委会)或用人单位;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应即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立即完成信息审核提交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区住房保障中心。报送材料包括:申请审核表、公示材料(公示内容、公示情况说明、2张6寸公示照片)、复审意见。
(四)终审。区住房保障中心收到各街办提交的材料后,进行终审。终审结果将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进行登记备案,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各街办反馈结果。
六、房源分配方式
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街办代表、购房代表,以及监管部门等组成监督机构。按照“区住保办牵头,区城建集团负责组织,审查入围对象代表参加,监督机构全程监督,区公证机关进行现场公证”的基本工作程序,通过摇号的方法产生我区限价商品房购房家庭选房顺序。购房家庭凭选房顺序号依次进行选房、认购。
七、工作要求
1. 各街办是本辖区限价商品房申报审核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所辖社区、相关单位积极做好政策宣传、申请受理、资料审核、提交等工作,确保有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杜绝弄虚作假或重复多报的现象发生,最大限度满足辖区内所有符合条件家庭的合理需求。
2. 区住房保障中心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当限价商品房政策发生变化时,销售工作以区政府最新决策为准。
办公地址:临潼区房地产管理所四楼住房保障中心
临潼区人民西路南侧计委楼限价房接待中心(骊山国际假日酒店对面)
咨询电话:83812121 83889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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