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20〕17号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办:

按照省政府4月9日上午召开的全省农村饮水问题整改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护运行问题排查整改的通知》(陕政办函〔2020〕19号)及《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护运行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20〕29号)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彻底整改全区农村饮水安全短板问题,促进高质量实现全面小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饮水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基础条件之一。为扎实做好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管护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西安市临潼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管护领导小组。

组 长:徐 毅 副区长

副组长:刘军鹏 区扶贫办主任

高增长 区水务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及各街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务局副局长叶鲜飞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区水务局王军旭同志担任,日常工作由临潼区城乡供水管理站负责。

各街办要成立相应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建专班,加强工作推进力度。

二、明确责任,扎实整改

按照省市“五查五明确”工作要求,结合区扶贫办“三排查三清零”工作安排,全面开展人饮工程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各街办要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不等不靠,迅速行动,立即整改,排查工作必须做到全覆盖。区水务局要立即启动对全区农村饮水水质检测。

二是实行台账和销号管理。区水务局负责将排查出的问题,列成清单,下发各街办,各街办针对辖区存在问题认真研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对整改难度大的问题,一个问题一个方案,明确整改主体、整改标准,加快整改。

三是明确整改工作时限。各街办、有关单位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明确工作时限,一般问题必须于4月30日前完成整改,特殊情况可经领导小组讨论后适当推迟完成时间。对经领导小组讨论不能在4月底前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可行方案限期整改。

三、健全机制,长效管理

根据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求,各街办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水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水站落实运行管理责任。在全面排查整改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夯实街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村级水站运行管理责任,区水务局行业监管责任,列出责任清单,建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区水务局牵头,尽快修订完善临潼区农村饮水安全运行工程管护办法,制定印发《临潼区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办法》和《临潼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经会议研究后印发。

饮水工程后期运行管理要严格按照《临潼区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办法》和《临潼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执行,不断深化农村用水改革,提升监督管理水平。

四、加强督导,确保成效

区水务局要全程参与排查整改工作,全力做好具体业务和技术指导,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护运行安全存在问题彻底有效整治。

附件:西安市临潼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责任人名单.docx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