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20〕39号 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交口街道、相桥街道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和扩容方案》的通知

交口、相桥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西安市临潼区交口街道、相桥街道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和扩容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西安市临潼区交口街道、相桥街道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和扩容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污水排放要求,为彻底解决我区交口、相桥街道现有污水处理站排入石川河的水质超标问题,保障设备稳定运行,全面打赢石川河(临潼段)长治久清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升我区水环境质量,坚决打赢污水治理和水质提升攻坚战,为实现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美及宜居、宜业、宜游的人居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交口街道、相桥街道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表1中的A标准;收水范围内的污水做到全收集、全处理、无溢流、无超标排放。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交口、相桥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各自辖区污水处理站的提标改造和扩容实施工作,包括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备案)及涉及的项目可研的评审、立项,建设用地规划、土地征用报批,施工方案设计、环评审批,资金申请,项目招投标、建设、验收等工作,确保2020年底完成已建成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和扩容(交口:200m³/d,相桥300 m³/d),出水水质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表1中的A标准。

生态临潼分局负责上述建设项目中所需土建、设备采购等向上级资金的申请,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管,整体项目建设完成后的验收,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的日常监管。

区水务局负责石川河河道内建设用地的协调,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对交口、相桥污水处理站在河道设置的排污口进行监管。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指导协调好项目建设用地的征用和审批工作。

区财政局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预拨2020年市级农村污水处理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市财函〔2020〕819号)规定,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施工合同签订的竞争性磋商指导及其他需配套资金的预算及使用上级专项资金的审核等工作。

四、有关要求

1. 高度重视。中央和省市各级高度关注着石川河的水质情况,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细化任务,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提标改造和扩容项目按期实施和竣工。

2. 强化协作。各部门、街办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对接,相互协作,积极配合,杜绝推诿扯皮,全力做好提标改造和扩容工作,打好确保石川河长治久清保卫战。

3. 加强督导。生态环境分局要将交口街道、相桥街道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和扩容工作纳入督查检查重点,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等方式检查指导提标改造和扩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强力推进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