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20〕40号 关于切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重大意义,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确保新《条例》的各项要求全面贯彻到位。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各单位要重点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主动公开的内容、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等内容,组织开展学习交流,吃透弄懂《条例》内容。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解读《条例》的新举措、新内容,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二、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根据《条例》明确的公开范围,修订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已公开的要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未公开的要以区政府网站为主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时效性、程序性强,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好受理、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答复工作原则由承办科室提出初步意见,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员审查,再交本单位法律顾问把关,最后报单位主要领导签发,避免因答复内容出现问题而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附件1.docx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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