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20〕50号 关于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现就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行政机关基础信息。各部门、各街办要对照各自“三定方案”,立即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街办信息公开目录”栏目中各单位的内设机构、部门职能、部门领导信息进行更新完善,71018:00前将更新完善结果报区政府办电子政务科。(联系人:和花;联系电话:83821832

(二)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各部门、各街办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下列信息。同时,要按照区政府要求及各自实际情况,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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