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要求,切实提高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各类生产经营性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工作安排,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应急预案和预案演练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9月1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
二、检查对象
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辖区各街办、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针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两大领域中涉及的尾矿库、工贸企业、危化企业、有限空间、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交通运输、防汛、自然灾害疏散等方面为检查重点。
三、检查内容
(一)应急预案的检查内容
1. 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资料;
2. 应急预案评审资料;、
3. 事故风险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资料;
4. 应急预案评估资料;
5. 预案正本;
6. 预案培训教育资料;
7. 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
(二)应急演练检查内容
1. 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2. 应急演练评估报告;
3. 应急演练总结报告;
4. 记录演练实施过程的相关图片、视频、音频等资料。
四、督导检查
为确保此次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将成立督导检查组,组长由副区长高少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杨海同志担任,成员由区纪委、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员组成,对此次全区预案、演练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五、有关要求
(一)预案修编和预案演练是应急管理工作重要内容之一,能够有效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损失。各街办、园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各自系统及辖区进行自查,完善健全本单位负责的预案。对于有预案修编任务的单位,要加快前期资料搜集、资源调查、风险分析与评估、应急能力评估和预案设计等工作进度,确保9月底前全面完成各自预案修编任务。
(二)各街办、园区管委会、区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各类生产营业性单位、风险区域、重点场所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的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辖区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要督促应急预案编制不合理,未按规定备案、预案没有按要求演练和预案教育培训没有开展的单位进行完善和整改,对整改不彻底的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进行查处。
(三)本次检查结束后,各街办、园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检查情况,于10月9日前将总结(纸质及电子版)报至西安市临潼区应急管理局。
附件:相关法律依据附件1.docx
联系人:常辉道 鲁青青
电 话:029-83819313
传 真:029-83992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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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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