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20〕91号 关于区政府领导、区级部门包抓街办人居环境 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升全区人居环境水平,区政府决定实行区政府领导、区级部门包抓街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协调。区人居办负责做好区政府领导、区级部门包抓街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提醒区政府各领导、督促区级有关部门深入街办开展工作。各包抓部门要做好本单位包抓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落实具体包抓人员,深入开展督导检查。

二、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区政府各领导、区级包抓部门要每周深入一线,到包抓街办督导检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促检查各街办人员、措施落实以及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支持街办做好改厕、污水治理、垃圾治理、村庄清洁等各项工作。要全面开展督导检查,深入包抓街办所有村组,逐村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三、强化问题解决。要坚持问题导向、成效导向。区级包抓部门要建立督导检查问题台账,及时将检查发现问题反馈至包抓街办及区人居办,并督促街办抓好整改落实。各街办要建立各自辖区问题整改台账,积极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对复杂问题要及时报区人居办及区政府包抓领导协调解决,确保工作效果。

四、加强信息报送。区级各有关部门、各街办每周五要将本单位及区级领导包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区人居办,区人居办汇总后报区政府。工作信息要做到实事求是,见人见事见成效。

附件:区政府领导、区级部门包抓街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安排表

附件1.docx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