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政府督查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已经区政府2021年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0日
政府督查工作实施办法(暂行)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政府督查工作应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实事求是,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政策落实和问题解决,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督查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指导全区政府督查工作,组织实施区政府督查工作。区政府督查室承担区政府日常督查工作,必要情况下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成立联合督查组,对专项工作进行督查。
三、督查对象
1.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 受行政机关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
四、督查内容
1. 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2. 市政府工作报告、常务会议、专题会议、领导批示涉及临潼区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3. 人民网留言回复、“互联网+督查”回复落实情况;
4. 区政府工作报告、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
5. 区政府重点事项落实情况;
6. 区政府领导批示及调研交办事项落实情况;
7. 督查对象年度重点工作及项目进展情况;
8. 督查对象的行政效能情况;
9. 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职情况;
10. 区政府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
五、督查方式
1. 要求督查对象自查、说明情况;
2. 听取督查对象汇报;
3. 开展检查、访谈、暗访;
4. 组织座谈、听证、统计、评估;
5. 调阅、复制与督查事项有关的资料;
6. 通过信函、电话、媒体等渠道收集线索;
7. 约谈督查对象负责人或者相关责任人;
8.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互联网+督查”。
六、督查程序
(一)督查立项
区政府督查室结合督查内容和工作实际,通过批转文件、下发通知、电话通知等方式,明确督查对象需办理的具体内容、完成时限和办理要求,并实行台账式清单化管理。
(二)跟踪督办
对于纳入督查台账的工作,区政府督查室以电话、书面或现场督查等形式定期了解各项工作的实施计划和办理情况。对一些重点、难点和重大的综合性督查事项,制定具体的督查方案,通过调研、检查、暗访等形式进行重点督查。
(三)回复要求
1. 区政府文件、会议纪要、区政府领导安排事项,各督查对象必须当天反馈任务落实情况,并按区政府要求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 各督查对象年度重点工作和区政府交办的督查事项,必须第一时间按要求进行报告,并按规定时限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四)结论反馈
1. 政府督查工作结束后应作出督查结论。与督查对象有关的督查结论应向督查对象反馈。督查结论应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客观公正。
2. 督查调研掌握的有关情况、数据和资料,区政府督查室在进行综合整理后,形成书面报告,报区政府相关领导。
(五)复核申诉
督查对象对督查结论有异议的,可自收到督查结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作出督查结论的督查机构申请复核。收到申请的督查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参与作出督查结论的工作人员在复核中应当回避。
(六)问责问效
1. 对于未按照督查内容事项要求及时报告的,由区政府督查室对督查对象发函警示。
2. 对于工作未达到时序进度的,在全区进行通报。
3. 对于工作进度严重滞后但能按期完成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对督查对象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4. 对于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建议给予诫勉、停职、免职等问责措施。
5. 对于工作未落实或被上级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引发群体性事件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建议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七、督查要求
1. 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对于有效贯彻落实区政府重大决策意义重大,各督查对象要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强化跟踪反馈,推动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形成闭环。
2. 明确职责。各督查对象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
3. 资料详实。督查对象提供的资料要真实详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所有上报资料需经督查对象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同意后方可上报。
4. 加强协作。政府督查工作需要协助的,有关单位和组织应在职权范围内予以协助。
5. 严肃纪律。督查对象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阻碍督查工作,不得隐瞒实情、弄虚作假,不得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有上述情形的,由政府督查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政府督查机构及督查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泄露督查过程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或违反廉政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上级有新规定或相关政策、法规的按上级规定或政策、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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