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按照区政府2021年第4次常务会议精神,区政府督查室决定对区政府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开展定期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依据《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9号)精神,各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承担的2021年目标任务。
二、督查方式
区政府督查室将实行全面督查月报制。每月就我区2021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汇总,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项目标任务完成进度评估评价,将根据现场督查情况,结合各责任单位材料报送内容,进行分析研判后评定。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细化任务,夯实责任,扎实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专人负责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各单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员名单(注明分管领导及责任干部姓名、职务、电话)及承担任务的“六定”方案于2月26日前报送区政府督查室。
2.明确任务,按时报送信息。从2月份开始,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是报送本月汇总材料的最后期限(节假日顺延),报送材料为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可发传真)。每月报送材料表格,应为2021年目标任务累计完成情况(附表1);年终最后一次报送材料表格,应为本单位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效果评估评价情况(附表2),效果分为提前完成、超额完成、按时完成和未完成4类;对上级已检查验收的,要说明检查验收情况及效果。
3.严谨细致,确保督查效果。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加强与督查室的沟通联系,确保区政府及时掌握基层工作的真实情况。汇总材料要详实可靠、简明扼要,避免出现缺项、漏项或篇幅冗长繁琐。对经济指标要实行预测制的报送办法,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对涉及具体工程建设项目的,要说明项目概况、形象进度、计划投资量、完成投资量及比例;对日常性工作任务要说明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工作没有进展的要零报告并说明原因。督查室将每月统计各单位材料报送情况、质量效果等,并及时予以通报。
联系人:李朝鹏 电话:83821391 13720604018
传 真:83821391 邮箱:Lzdc008@163.com
附件:1.( )月份目标任务累计完成情况一览表
2.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效果评估评价一览表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
附件1
( )月份目标任务累计完成情况一览表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任务序号 | 落实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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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为每月填写样表,于本月底前报送(节假日顺延)。
附件2
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效果评估评价一览表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任务序号 | 完成效果 | 具体情况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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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此表为年终最后一次填写样表,于2022年1月1日前报送(节假日顺延);
②完成效果分为提前完成、超额完成、按时完成和未完成4类,未完成的要在“备注”一栏中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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