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
近期,市政府政务公开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省级、市级将邀请第三方评测机构,采取人工检索、机器自动扫描、电话网络测试等技术手段,通过日常抽查、专项检查、全面检查等形式组织检查评测,检查结果将计入年终考核。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对照监测检查内容,扎实做好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工作,推动我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
监测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市级相关部门办公室(综合处室):
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通报工作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21〕7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提升建设管理水平,现就做好监测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和我省我市关于政务公开绩效评估指标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机制,在全面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建立每月检查抽查制度,推进日常监测与检查通报工作常态化、精准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水平和管理服务能力。
二、监测检查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监测检查范围
我市纳入全国普查范围的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
(二)监测检查主要内容
1.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动态管理情况。是否建立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动态管理工作制度,新增开设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账号线下报批程序是否完备,是否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信息并进行核实。
2. 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注册备案信息更新情况。备案信息
发生变动后,是否于2个工作日内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并报上一级业务主管单位备案。
3. 政府网站域名使用情况。是否存在使用不规范域名的情况,
闲置域名是否及时清理、注销。是否完善网站党政机关标识、ICP备案编号等各类备案手续,是否完善网站底部功能区各类备案标识的加挂工作。
4. 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关停整合情况。已下线政府网站是
否发布公告并及时关停,原网站内容是否按要求进行整合迁移。政务新媒体注销、整合后是否及时更新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统计表,并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5. 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情况。是否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合理设置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各类栏目并能及时维护更新信息,对无力维护的栏目及时归并或关闭。政府网站办事服务类和查询类信息的内容是否准确、办事要素及办事流程是否完整、规范,互动留言类栏目是否按时答复。
6. 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管理情况。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账号的运行和页面显示是否正常,是否按要求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及整改加固工作,是否完成政府网站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定工作,是否建立日常巡检、24小时值班、应急演练、安全保障等相关制度。
7. 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情况。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是否发布严重表述错误信息,是否发布或链接各类违规、虚假、错误信息,是否泄露国家秘密、内部敏感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等。
三、监测检查方法与时间安排
(一)监测检查方法
邀请第三方评测机构,采取人工检索、机器自动扫描、电话网络测试等技术手段,通过日常抽查、专项检查、全面检查等形式组织检查评测。及时反馈检查评测结果,限期整改问题,组织复查,并定期通报检查结果。
(二)时间安排
1.每季度第一个月。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主要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单项否决指标进行检查,包括发布信息内容存在严重表述错误、泄露国家秘密、发布或者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对安全攻击没有及时有效处置造成严重安全事故、发布内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因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等。
2. 每季度第二个月。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
和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相关工作要求,对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指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 每季度第三个月,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政务服务、网站标识、互动回应、政务公开、网络安全等。
4. 对每月检查发现的问题,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将在第一时间反馈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应在限期内按要求完成整改。随后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组织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问题整改不力、复查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在月度监测检查的基础上,每季度末对本季度检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彻底,不留隐患。每季度第一个月初通报上一季度监测检查情况,将检查结果列入全市政务公开年度绩效评估成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我省我市相关部门持续加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通报工作力度,这既是上级的工作要求,也是监管工作常态化、精准化、制度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手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工作自觉性,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常态化监测检查力度,切实规范建设运维。
(二)夯实责任,深入自查。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本单位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承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要结合省市检查方案,及时调整工作安排,细化工作颗粒度,明确各时间阶段的工作任务和检查要求,做到心中有数。对月度、季度各项专项检查内容,要紧密结合实际,对标对表,突出重点,深入开展自查。同时,要进一步优化技术手段,建立常态化监测预警、跟踪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效。
(三)狠抓整改,确保实效。对上级部门反馈问题和自查发现问题,各单位要建立问题清单和台账,迅速整改,逐一销号。要聚焦制度执行、工作流程、责任心等方面,深刻剖析出现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精准发力,举一反三,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保障,推动工作。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监测检查工作常态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断强化技术力量保障。要总结提炼工作经验,探索创新监管方式,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同时,要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不断推动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1年3月3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5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