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21〕35号 关于调整西安市临潼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区政府决定,对西安市临潼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任: 侯兵利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汪云峰  区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成员:区纪委监委、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科工商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运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秦保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资源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供电分公司、区气象局、旅游商贸开发区管委会、秦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度假区发展服务中心、新区管委会、临潼现代工业新城管委会、临渭经济协作区管委会、区供销联社、商贸总公司、物资总公司、区总工会及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同志由区级领导担任的,由分管业务工作的副职担任)。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樊进、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汪云峰同志担任。

二、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1.在区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区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服务工作。

2.定期分析、通报全区火灾形势,研究加强消防工作的措施,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协调制定全区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重大火灾隐患督改等工作。

4.根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有关部门工作职能,划定成员单位的消防工作职责,并对各有关部门、各街办的消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5.提请区政府与各有关部门、各街办定期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对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督查。

6.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三、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联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定期组织联络员会议,协调开展消防工作。

2.检查了解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区政府、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部署情况,并及时形成检查报告。

3.定期汇总全区消防工作情况,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通报消防工作信息,提出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措施。

4.承办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及重要活动。

5.承办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

1.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全体会议或由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

2.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3.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年对全区消防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4.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签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签发。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