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22〕49号 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垂直管理单位:

为切实做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西安市临潼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西安市临潼区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

(2022年修订)

目 录

一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区应急防治指挥部及职责

(二)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四)专家组

三、监测与报告

(一)监测

(二)报告

四、应急响应

(一)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灾害分级

(二)应急预案启动

(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工作流程

(四)应急结束

五、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二)经费保障

(三)交通保障

(四)应急物资保障

(五)防治队伍保障

(六)技术人员保障

六、奖惩

七、附则

(一)名词解释

(二)预案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体系,提高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应急能力,控制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生态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国家林业局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陕西省处置重大应急预案》《陕西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相关预案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临潼区行政区域内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工作实行各级政府林长负责制。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防治,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区应急防治指挥部及职责

区政府设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治指挥部。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副总林长)任指挥长,区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各街办、各片区、区林业局、区应急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发改委、区科工商务局、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气象局、区邮政局、生态环境分局、骊山国有生态林场、供电分公司、电信临潼分公司、移动临潼分公司、联通临潼分公司、广电临潼支公司等组成。区应急防治指挥部根据林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需要,可对成员单位作适当调整。

指挥部职责:

(1)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工作,研究解决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中的重大问题;向区总林长汇报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区级以下各级林长、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监测控制和扑灭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情。

(3)负责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纳入防灾减灾体系和林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应急防治所需经费、应急物资采购和调拨。

(4)负责协调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立临时检疫检查站,实施检疫封锁。

(二)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区应急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由区林业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承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应急防治工作方案,提出应急防治措施建议,组织检疫封锁、除害处理等应急处置工作。

(3)发布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预警信息。

(4)协调、督促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应急防治工作。

(5)及时调配应急防治所需的资金和物资。

(6)督导受灾街村、片区做好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治工作。

(7)负责灾害信息收集报送和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

(8)负责向区政府、市林业局报告灾害信息及应急处置情况并通报毗邻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9)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区政府办:负责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动员。

(2)各街办、片区:负责制订本辖区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并报指挥部备案;负责本辖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3)区林业局:负责组织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预警、报告工作;制订应急工作制度、技术规范、工作程序;负责检疫检验、防治督查、技术培训;负责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提出应急经费使用建议。

(4)区应急局:负责应急救灾物资和救援机械调配,以及区级相关部门和辖区应急力量协调。

(5)区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做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新闻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

(6)区发改委: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申报的协调。

(7)区科工商务局:负责组织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科技推广工作。

(8)公安分局:协助设立临时检疫检查站,积极落实疫情封锁,维持灾害现场治安,保障除治秩序;配合区林业局开展检疫检查及查处违规调入疫木及其制品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

(9)区财政局: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所需补助资金的安排及使用监督等工作。

(10)区交运局:保障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物资的顺畅运输,在职责范围内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监管,防止疫木调运事件发生。

(1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用地区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

(12)区水务局 :负责区管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所属林木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治工作。

(13)区住建局:负责城区绿化苗木病虫害的预报测报和防治工作,并协助区林业局把好苗木持证调运关。

(14)区气象局:负责提供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所需气象资料和天气预报信息。

(15)区邮政局:协助林业部门做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监管,防止通过包裹进行苗木无证调运。

(16)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有害生物防治对环境影响的评估。

(17)骊山国有生态林场:负责做好辖区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工作,配合区林业局落实预防措施。

(18)供电分公司、电信临潼分公司、移动临潼分公司、联通临潼分公司、广电临潼支公司: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监管,防止疫情通过电力器材及包装材料进行传播,及时提供调入和调出木质包装材料的植物检疫证信息。

(四)专家组

区指挥部成立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家为基础、有关部门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管理和技术专家构成的专家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专家组成员。

专家组负责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情进行评估和分析,提供应急防治方案技术支持,开展相关科学研究,指导灾情处置等工作。

三、监测与报告

(一)监测

根据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及林分所处的区域,将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骊山森林公园、兵马俑)和其他具有重要经济价值和生态功能的区域列为重点监测区,其余为一般监测区。将人流、物流频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容易传播的风险点列为重点监控范围,实行分类施策,网格化管理。建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信息监控网和中心测报点,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风险分析和评估,为科学制定防治方案提供技术支撑。

(二)报告

各街办、片区、林业主管部门是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灾害的责任报告单位;临潼区林木病虫防治检疫站是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向区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情况及其隐患的权利和义务,也有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权利。有关单位及个人发现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和疑似疫情时,应立即向区林业局报告(电话:83889878)。经林业局核实后,认定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灾害的,报区指挥部,指挥部应在24小时内报告区政府和西安市林业主管部门(同时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区域、程度、发生性质的初步判定、拟采取的措施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四、应急响应

(一)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灾害分级

依据林业有害生物造成的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影响力大小、森林资源损失等情况,将疫情灾害分为重大灾情(Ⅰ级)、严重灾情(Ⅱ级)、一般灾情(Ⅲ级)三个级别。

重大灾情(Ⅰ级):林业有害生物在2个或2个以上街办爆发流行,或在骊山风景区发生,对森林资源、国土生态、旅游资源造成巨大危害的。

严重灾情(Ⅱ级):林业有害生物在1个街办发生,或在仁宗、穆寨、斜口等重点生态林区发生,对森林资源、国土生态造成严重危害的。

一般灾情(Ⅲ级):林业有害生物在1个街办的局部区域造成危害的。

(二)应急预案启动

当确认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时,由区指挥部收集信息,提出启动应急建议。经区政府会商,确需启动时,由区政府正式签批启动令,启动防控应急预案,统一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防控工作。

区指挥部负责召集全体成员会议,对应急预案启动进行部署。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发生现场,进行灾害处理,并根据疫情动态及时报市、省指挥部办公室。由省林业主管部门划定疫区和保护区的范围,疫情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或省政府批准并公布。区指挥部检查督促疫区封锁、疫情除治等措施的落实,指挥成员单位组织开展物资、设备的调集及其他协调工作。及时向区政府和西安市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

区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开展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省、市有关部门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灾害发生现场,分析发生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具体措施,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操作规程,并报送区指挥部。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专业防治”的要求,指挥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质,经费和其他需要。公开招标社会专业防治公司,加强对除治现场的监督检查,保证除治质量,及时向区政府和市指挥办公室报告情况,提出划定并封锁疫区、疫点的建议,依法设立检疫检查站,实施疫区封锁。

区指挥办公室要做好灾害的先期处置工作,对发生区及周边地区进行调查、取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实施跟踪监测。要严格隔离现场,封锁疫区,严禁寄主植物流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做好宣传工作,争取当地群众和社会各界对除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区启动应急预案后,所涉及的相关街办或单位同时启动本级应急预案。

(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工作流程

(1)疫情确认。一经发现疑似疫情,由区林业局在24小时内上报省、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再进行取样和鉴定。

(2)疫情报告。疫情确认后,区指挥办公室应在24小时之内将疫情报区政府和西安市疫情指挥部。

(3)疫情公布。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公布由省或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一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发布。在疫情对外公布前,相关单位必须做好保密工作。

(4)疫情处理。

指挥部组织工作组、专家组赶赴灾情发生现场,调查分析发生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制定具体处置方案和应急除治措施,开展除治工作。

(四)应急结束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通过有效防控,连续1-2年监测普查,再无新疫情发生,应急预案结束。由区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提交验收报告,监测报告和疫情处置工作总结,并报区政府和市指挥部,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发布疫情解除公告。

五、保障措施

本着快速反应、部门协调、科学引导的防控原则,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与各街办、单位和防治专业队进行沟通,就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确保各项防控措施顺利实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区指挥部应建立和完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系统,确保预案启动时,通讯网络及有关信息服务畅通。

(二)经费保障

区、街两级财政要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分级承担灾害防治所需费用,包括防治费和应急预案所需的基础设施和工作费用。

(三)交通保障

区指挥部应配置疫情应急控制车辆,能随时赶赴疫情发生现场进行指导、督查和应急处置。

(四)应急物资保障

区指挥部要积极储备调度应急防治所需的各种药剂、器械及其他物资,充分保障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处置需要。

(五)防治队伍保障

区指挥部公开招标社会化防治公司,组织协调各街办、驻临单位全力配合防治公司,做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歼灭战。

(六) 技术人员保障

区指挥部要根据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形势,不断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建设和技术人员培训,建立一支高素质,能有效应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专业管理和技术队伍。

六、奖惩

对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调查、防治过程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未按照预案规定履行职责,隐瞒、缓报、谎报以及不服从指挥,消极对抗,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

七、附则

(一)名词解释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指对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构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在我国境内局部地区发生,危险性大、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明令禁止传播的林业有害生物。

应检物品:包含下列森林植物及其产品:

(1)森林植物种子、种根、种条(含穗条)、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

(2)木材、竹材、薪炭材、枝桠、竹梢及可能带有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其他产品(不含经高温、高压等工艺生产的纤维板、胶合板、刨花板和木炭)和标本;

(3)乔木、灌木、花卉、药材、果树及果品;

(4)国务院和省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检物品。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林业局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