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发〔2015〕5号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临潼区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17届6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8日

西安市临潼区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治污减霾工作,加强和创新管理方式,细化并夯实监管责任,全面提升治污减霾监管水平,确保顺利完成治污减霾各项任务,有效改善我区环境质量,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办发〔2014〕6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区块为主、条块结合、部门联动、落实责任”的要求,着力消除和解决我区治污减霾工作中的“盲区”和顽疾,全面落实污染防治各项任务,确保治污减霾工作有效开展,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基本原则

(一)整体联动,条块结合。明确和强化网格化管理的组织领导,构建条块结合的运作体系,着力形成区街联动、部门联动、城乡联动、干群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责任,层级管理。建立三级网格化层级管理机制,落实网格化区域划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管理标准,逐级对治污减霾工作进行检查执法、督促和指导,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三)权责一致,奖罚分明。依据网格区域划分,明确责任事项,落实任务到人。同时,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三、划分标准及网格设置

在现有街办、村(社区)的基础上,按照界限清晰、规模适度、负载均衡、管理便捷、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标准,将全区设置为三级网格体系。具体划分为1个一级网格(全区范围);29个二级网格(各街办、各园区);325个三级网格(村、社区)。

全区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村组社区、城乡接合部等区域均纳入网格监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的治污减霾网格化监管体系。

四、各级网格划分及职责

一级网格:全区设立1个一级网格,分管副区长为网格长,相关部门、各街办、各园区主要负责人为网格员,依托区治污减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治污减霾实施方案要求,各负其责,开展工作。工作职责为:

1. 制定全区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制度,完善运行机制。

2. 负责全区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及考核管理。开展本级网格工作情况调查研究,定期召开治污减霾重点工作推进会,统筹协调解决下级网格上报的跨区域和重点治污减霾问题。

3. 做好与上下级网格负责人的工作联系,及时传达并督促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和要求,及时向市治污减霾办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4. 制定检查计划,对检查发现或二级网格上报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处置,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包括:(1)市政工地、水务工程、料场秩序、渣土清运、道路清扫、道路破损等扬尘污染问题;(2)餐饮油烟、机动车冒黑烟等低空面源污染问题;(3)煤质超标、烟气污染物超标等燃煤污染问题;(4)工业企业违规建设、超标排污问题;(5)水源地乱设排污口问题;(6)沿河街办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缓慢等45项问题(详见附件1)。

5. 定期检查、指导二级、三级网格工作开展,对网格员的工作进行指导、考核、评价。

二级网格:以街办、园区为单位,街办、园区行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基层环保机构人员和社区(村)主要负责人为网格员。工作职责为:

1. 健全环保机构,在各街办、各园区设立环保所,挂牌并有专门的办公室。充实2-3名环保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本辖区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工作。

2. 制定检查计划,对检查发现或三级网格上报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处置,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包括:(1)建筑工地、绿化工地、拆迁工地、裸露场地、乱堆物料、垃圾倾倒等扬尘污染问题;(2)露天烧烤、秸秆焚烧、鞭炮燃放等面源污染问题;(3)废弃黄标车清理问题;(4)煤炭堆场覆盖不到位、冒黑烟等燃煤污染问题;(5)污处设施运行、环境风险企业和畜禽养殖企业监管、“十五小”及“新五小”非法企业关闭取缔等问题;(6)水源地倾倒垃圾、污泥等56项问题(详见附件1)。通过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将大多数环境污染消灭在萌芽状态,缩短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3. 及时上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如属于一级网格处置或确需一级网格协调解决的问题,应迅速将情况上报到一级网格及区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置,同时报告区级包抓领导。

4. 配合处理。相关职能部门到达现场后,配合工作人员处理环境污染问题。

5. 监督考核。定期检查并协调解决本辖区治污减霾重点、难点问题,监督本辖区三级网格工作开展情况,对网格员的工作进行指导、考核、评价。

6. 积极宣传。在本级网格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确保辖区单位干部职工和居民人人知晓、积极参与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级网格:以村、社区为单位,村长、社区主任为网格长,配备1名网格员(监督员)。工作职责为:

1. 巡视检查。每天在所属网格内进行巡查,及时了解治污减霾及环境管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详见附件1)。

2. 告知劝阻。对工地扬尘、焚烧垃圾树叶秸秆、冒黑烟等行为进行告知劝阻,防止发生更严重的环境违法问题。

3. 及时上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在告知劝阻无效或无法告知劝阻的情况下,迅速将情况直接上报到有处置权的上级网格或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置,同时上报网格长。

4. 配合处理。相关职能部门到达现场后,配合工作人员处理环境污染问题。

5. 跟踪落实。监督反馈上报信息处置处理情况,对处置时限、处置过程等内容进行全方位监督,直至问题解决。

五、运行机制

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要充分发挥一级网格组织、指挥、督查、协调的领导作用,二级、三级网格巡查、发现、上报、及时处置的基础作用,健全机制,各司其职,稳步推进。对网格长和网格员发现的问题,实行逐级负责,分级办理,推动工作重心不断下移(详见附件2)。

三级网格负责网格内日常巡查监督,发现环境问题及时劝阻,劝阻无果及时上报二级网格,并配合相关街办、部门对违法行为及时处置。对上级反馈环境问题处理处置情况再次进行核查,如仍未解决,则再次上报二级网格处置,直至问题最终解决,方可办理结案手续。

二级网格落实属地管理,及时处置三级网格上报的治污减霾及环境污染问题;对跨界问题上报一级网格管理机构,确需区级职能部门解决的,同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并配合职能部门及时处理处置。处置完后,反馈三级网格现场核查,直至结案。

一级网格由区治污减霾办负责制定全区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协调解决区域内跨界污染问题和二级网格上报问题,对确需区级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协调处理处置。处置完毕后,反馈二级、三级网格现场核查,直至结案。同时,配合区纪检监察部门对各街办、各园区及有关部门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区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治污减霾网格化工作的实施。各街办、各园区、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网格化管理机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调动各方面工作力量,形成“党政统领、区域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格局。

建立领导包抓责任制。区政府分管领导每月到二级网格调研2次,帮助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各街办、各园区领导每周与包抓的三级网格(社区、村)联系1次,每月到包抓的三级网格(社区、村)开展1次实地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级网格都要建立工作台账,做好领导包抓督导工作记录。

(二)机构保障

各街办、各园区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建立和完善环保机构,明确职责,落实人员,真正做好日常监管和巡查工作。在加强二级网格工作力量的基础上,采取村(社区)指派、增设公益性岗位、吸纳志愿者参与等多种形式,充实第三级网格员力量,确保一长一员配置。定期对各级网格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努力建设一支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治污减霾网格化基层管理队伍,真正实现长效管理机制。

(三)经费和人员保障

1. 环保所人员配备:骊山、秦陵、斜口、行者、北田、代王和新丰7个街办按3人编配,其他16个街办和6个园区按2人编配。在编制未批之前,由各街办、各园区自行调整兼职,待编制批准后,由区财政局及时予以经费保障。

2. 网格化经费预算:一级网格(区治污减霾办)经费10万元;二级网格(23个街办环保所)经费5万元,共计115万元;三级网格员按照每人每月100元予以补助,共计39万元;全部经费预算合计164万元,从区治污减霾专项资金中支出。

(四)考核保障

坚持分级考核、分类考核、定量考核并行,量化、细化、实化网格管理考核指标。区政府将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按照《西安市临潼区治污减霾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及本《实施方案》要求,对各街办、各园区、各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区治污减霾办定期对各级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情况、重大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区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安排,对重点、难点工作开展日常督查或专项督查。

附件:1. 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工作事项目录

2.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流程图

3.治污减霾网格化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