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假日办:
你办《关于申请2014年“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期间生活补助的请示》(临假日办字〔2015〕2号)收悉。2014年8月29日,区政府第17届54次(〔2014〕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了你办制定的《西安市临潼区假日旅游工作期间生活补助管理办法》,并以区政府党组(临政党字〔2014〕19号)文件向区委作了报告,区委要求此事由区政府研究审定即可。鉴于我区假日旅游接待工作强度高、时间长的实际,为切实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经区政府研究,原则同意你办制定的《西安市临潼区假日旅游工作期间生活补助管理办法》,假日期间参与值班的假日办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统一按照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所需资金列入区级财政预算;该《办法》自2014年“十一”黄金周开始施行。
同时,为了做到发放公平、公正,你办要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核定发放范围和人员,确保不漏发、不乱发。区监察局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生活补助资金发放程序规范,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区财政局要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将所需资金及时列入区级财政预算,确保补助资金足额按期拨付到位。
此复。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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