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发〔2015〕14号 关于拨付西安市临潼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代建管理费的通知

西安市临潼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临潼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收取项目代建管理费的决定》(临政发〔2011〕49号)精神,你公司可根据与区政府签订的工程项目代建协议,按照代建工程项目投资进度的8%收取代建项目管理费。

2014年度拨付你公司资金中含工程项目代建管理费17,085,923.68元,请你公司根据上述资金性质进行账务调整处理。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