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发〔2015〕19号 关于闫峰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区政府决定:

闫峰涛同志任西安临潼旅游休闲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孙作雄同志任西安临潼旅游休闲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张晓东同志任西安临潼旅游休闲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邢小娟同志任区供销联社理事会副主任;

金柏峰同志任秦汉大道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

孙晓平同志任秦汉大道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监事长(兼);

赵  宏同志任秦汉大道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邢姚峰同志任秦皇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房小峰同志任秦皇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刘  茹同志任秦皇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

闫峰涛同志区唐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孙作雄同志区唐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晓东同志区唐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邢小娟同志区商贸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韩现锋同志秦汉大道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李鸿强同志秦汉大道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刘玉萍同志秦汉大道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监事长职务;

邢姚峰同志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职务。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