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发〔2015〕40号 关于为西安渭北投资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担保的批复

临潼现代工业组团管委会办公室:

你办《关于提请为西安渭北投资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担保的请示》(临组办字〔2015〕22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就有关请示事项批复如下:

1.同意西安渭北投资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以流动资金贷款的形式向银行机构申请资金1亿元,期限3年,并由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为上述贷款到期兑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同意由临潼区财政局为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出具《差额补足函》,若西安渭北投资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能如约履行贷款到期本息兑付义务,由临潼区财政局向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提供差额补足。

特此批复。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