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发〔2016〕2号 关于吴建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区政府第17届75次常务会研究决定:

吴建勋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

王建华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主持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工作;

曹彩彩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

郑全洲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孙新利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安胜利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黄鸿飞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申绍身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贺建军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杜全社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王胜利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谈永平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郑春宁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正处级);

刘玉和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正处级);

童嘉龙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正处级);

方宝珠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正处级);

邢小伟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正处级);

杨晓宁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沈道志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郭宏欣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肖旭伟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免去:

曹少团同志区爱卫办(创卫办)副主任职务;

安胜利同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谈永平同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童嘉龙同志区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邢小伟同志区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沈道志同志区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肖旭伟同志区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方宝珠同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郭宏欣同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孙新利同志区市容园林局副局长职务;

贺建军同志区市容园林局副局长职务;

王胜利同志区市容园林局副局长职务;

王  彬同志区爱卫办(创卫办)常务副主任职务;

黄鸿飞同志区爱卫办(创卫办)副主任职务;

申绍身同志区爱卫办(创卫办)副主任职务;

邢立峰同志区市场建设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郑全洲同志区市场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杜全社同志区市场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