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西安市临潼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请示》(临基投字〔2016〕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国开发展基金向你公司新增注资13477万元,其中:3277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用于临潼区临潼零口街办王庙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10200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用于临潼火车站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连同正在进行资产整合的资产注资,增资后区基投公司注册资本将由原人民币13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国开发展基金出资额人民币13477万元,持股比例13.477%;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出资额人民币86523万元,持股比例86.523%。
增资后,你公司要按照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确保本次增资合法、有效。
特此批复。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3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5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