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发〔2016〕13号 关于临潼区临潼零口街办王庙城中村改造项目、临潼火车站棚户区改造项目股权投资政府回购的批复

西安市临潼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临潼区临潼零口街办王庙城中村改造项目、临潼火车站棚户区改造项目股权投资政府回购的请示》(临基投字〔2016〕10号)收悉。同意由你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签订临潼区临潼零口街办王庙城中村改造项目和临潼火车站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开发展基金投资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区政府将采用回购股权方式,逐年支付股权回购资金,将回购资金逐年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该项基金投资按计划退出。

特此批复。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