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发〔2016〕14号 关于为西安渭北投资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贷款相关事宜的批复

临潼现代工业组团管委会办公室:

你办《关于为西安渭北投资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贷款相关事宜的请示》(临组办字〔2016〕10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1.同意西安渭北投资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信托贷款的形式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2亿元,期限2年,并由临潼现代工业组团管委会办公室为上述贷款到期兑付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2.同意西安市临潼区财政局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函》,若西安渭北投资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能如约履行贷款到期本息兑付义务,由西安市临潼区财政局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