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发〔2016〕20号 关于安沟村等6个村土地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批复

旅游商贸开发区管委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安沟村等6个村土地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请示》(临开管字〔2016〕09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实施旅游商贸开发区安沟村等6个村土地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与西安临潼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签订《西安临潼旅游商贸开发区安沟村等6个村土地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关于项目资本金问题

本项目资本金由区财政投资,由区财政局根据《西安临潼旅游商贸开发区安沟村等6个村土地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规定及项目建设实际进度需求支付资金。

二、关于购买服务资金和购买服务费

本项目支付给西安临潼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资金为项目投资成本(为扣除资本金后剩余的项目总投资及期间费用),购买服务费按本项目总投资的5%支付,由区财政局根据《西安临潼旅游商贸开发区安沟村等6个村土地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按约定支付。

三、关于融资资金还款计划

将项目资本金、购买服务资金和购买服务费分年度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并将相应款项拨付西安临潼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潼区支行开立的指定账户。若项目实际总投资超预算,将本项目超预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补足。

四、本项目纳入临潼区政府采购服务范围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西安临潼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为承接主体。同时,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本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五、关于贷款担保方案

   由西安市临潼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提供全程全额担保,同时追加西安临潼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签署的《西安临潼旅游商贸开发区安沟村等6个村土地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账款质押。

西安临潼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要按照合同要求,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区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项目实施单位,尽快完善项目各项手续,促进项目加快实施。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