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现代工业组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关于为西安渭北投资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贷款相关问题的请示》(临组办函〔2016〕20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1. 同意由西安渭北投资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民币5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3+2年,并由西安渭北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同意并授权你办与西安渭北投资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编号为T160657530-3的《债权确认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文本。
3. 若西安渭北投资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能如约履行贷款到期本息兑付义务,由西安市临潼区财政局为该笔贷款提供差额补足,并出具《差额补足函》。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5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