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发〔2016〕48号 关于授予张宇鹏等5名同志西安市临潼区见义勇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张宇鹏,男,22岁,咸阳市杨凌区五泉镇绛南村人,现就读于陕西科技大学;

郝亮亮,男,21岁,榆林市定边县郝滩镇郝滩村人,现就读于西安工业大学;

刘力泽,男,21岁,西安市临潼区代王街办陈东村人,现就读于西安工业大学;

薛战锁,男,61岁,西安市临潼区油槐街办南杨村人;

王龙军,男,51岁,西安市临潼区油槐街办南杨村人。

2016年5月2日下午2时许,两名家住临潼区交口街办念杨村的少年朱博(16岁)和韦金华(13岁)在油槐街办一号桥下玩耍,朱博在玩耍时不慎落入桥下灌溉渠内,随即被骑行至附近的三名大学生张宇鹏、郝亮亮、刘力泽发现,他们一边呼救一边救援,但因该灌溉渠水深达三四米,宽达十几米,且水流湍急,施救相当困难,情况十分危急。正在此时,油槐街办南杨村村民薛战锁、王龙军相继赶到现场,发现这一情况后,略懂水性的薛战锁立刻跳入水中将已沉入水中的朱博托出水面,张宇鹏见此也下到水中帮忙,王龙军和郝亮亮、刘力泽用绳索在渠岸上进行拦截,经过多番努力,终将落水少年朱博救上岸,此时朱博已陷入昏迷状态,薛战锁、王龙军立即对该少年按压胸腔,张宇鹏又对其进行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在两名村民和三位大学生的共同营救下,落水少年最终得救。目前朱博身体健康,生活学习正常。

张宇鹏等5名同志临危不惧,在他人遇险时置个人安危于不顾,齐心协力抢救落水少年,体现了他们敢于担当的高尚行为,彰显了社会美德,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了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根据《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区政府第17届8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授予张宇鹏等5名同志“西安市临潼区见义勇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共奖励人民币壹万元。

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张宇鹏等5名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在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的高尚品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推进平安临潼建设,为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