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大道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西安市秦汉大道临潼段(东段)、骊渭路及周边配套工程ppp项目的请示》(临秦汉字〔2016〕5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原则同意秦汉大道临潼段(东段)、骊渭路及周边配套工程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西安市临潼区秦汉大道建设协调指挥部作为秦汉大道临潼段(东段)、骊渭路及周边配套工程PPP项目的实施机构。
二、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等文件及有关管理办法、指导意见执行本项目。
三、规范ppp项目操作流程,抓紧研究制定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操作办法,实现规范化管理。
四、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服务单位编制本项目ppp实施方案,报区政府研究确定。
五、加强组织领导,加快项目进展,确保工程早日建成。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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