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发〔2017〕2号 关于为西安渭北投资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贷款相关事宜的批复

临潼现代工业组团管委会办公室:

你办《关于为西安渭北投资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贷款相关事宜的请示》(临组办字〔2016〕28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就有关请示事项批复如下:

   1. 同意西安渭北投资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融资租赁信贷的形式向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1亿元,期限5年,综合成本7.93%,由西安渭北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 同意西安市临潼区财政局向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函》为该项融资提供连带担保,即若西安渭北投资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能如约履行贷款到期本息兑付义务,由西安市临潼区财政局向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

特此批复。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