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发〔2017〕21号 关于将西安渭北(临潼)现代工业新城临高路等3个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批复

临潼现代工业组团管委会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请示》(临组办字〔2017〕9号)收悉。经区政府第18届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有关请示事项批复如下:

1. 原则同意与西安渭北投资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并予以公示。

2. 原则同意将西安渭北(临潼)现代工业新城临高路项目、西安渭北(临潼)现代工业新城秦王一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西安渭北(临潼)现代工业新城秦王二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人民币75477.02万元,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约定,逐年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并同意为兴业银行西安分行出具《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函》。请区财政局加强该项目政府购买资金的监管,防止资金流失。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17年 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