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提升区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投集团)融资能力,解决城区供水、供热、燃气管网建设资金瓶颈问题,经区政府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授权区城投集团发行企业债券,为渭北天然气建设、城区供水、供热及殡仪馆迁建等6个子项目建设融资10亿元(以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和实际募集金额为准),期限7 年,利率根据发行市场情况确定,担保人为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担保集团),债券还款来源为区城投集团募投的6个子项目回购资金、公司自有现金流。
二、同意区城投集团将不低于8亿元的《项目建设-移交(BT)合作协议书》形成的应收回购款质押给三峡担保集团,并与三峡担保集团、区财政局签订三方应收账款质押协议。
三、区政府将本期债券本息及担保费支出纳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同意渭北天然气建设、城区供水、供热及殡仪馆迁建等6个子项目建设资金出现缺口时,由区财政安排资金全额补足,确保项目建设完工。当区城投集团无力偿付本期债券本息及担保费时,由区财政安排资金予以偿还。
四、区城投集团必须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通过招投标、工程监理、加强财务管理等手段,降低建设投资、运营成本和财务费用,充分提高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区财政局要督促区城投集团积极筹措后续建设资金,并加强债券资金监管,规范债券资金用途,确保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建设。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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