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2016年城市治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区政府决定对违法违规设置的单立柱、楼顶、墙体等形式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拆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拆除范围
主城区范围内;西临高速出口至兵马俑段的108国道、陕鼓大道、秦唐大道沿线;兵马俑周边范围。
二、拆除类型
违法违规设置的单立柱广告、楼顶广告及墙体广告等户外广告设施。
三、限期拆除时限及要求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凡在以上拆除范围内违法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对所设置的违法违规户外广告牌自行拆除,并将设置物清理完毕。逾期未自行拆除和清理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强制拆除所产生的费用由违法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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