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发〔2020〕5号关于建立西安市临潼区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建立打防结合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种文物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我区文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西安市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市政发〔2011〕9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建立西安市临潼区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

(一)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文物安全工作。

(二)研究制定打击文物犯罪、遏制文物违法行为、加强文物安全的政策措施。

(三)检查、指导、督促有关文物保护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

(四)督促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并做好协作配合工作。

(五)协调解决文物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

(六)各成员单位根据文物安全工作实际,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定期不定期进行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强化文物安全治理、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的总召集人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召集人由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纪委监委、区文物局、区民宗局、区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各园区管委会及23个街办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文物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文物局局长兼任。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