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促进临潼石榴产业健康持续发展,规范“临潼石榴”生产经营管理秩序,提高“临潼石榴”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做大做强临潼石榴产业。经区政府同意由具备对“临潼石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监管职能及检验检测能力的区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临潼区园艺工作站为申请注册“临潼石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申请人,并做好“临潼石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你单位要按照《商标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临潼石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保护与开发,强化监管力度,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临潼石榴”产业健康发展。
特此批复。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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