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委: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区县级成品粮食储备增储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函〔2020〕40号)要求,本次成品粮食储备增储任务500吨。经区政府研究,就你单位提出的做好成品粮食储备增储工作批复如下:
一、储备品种及质量标准
本次增储成品粮食储备品种确定为小麦粉,质量标准符合特制一等指标要求。
二、粮权归属及资金来源
新增成品粮食储备粮权归区政府所有,所需储备本金由承储企业自筹解决。
三、存储地点及监督管理
新增应急成品粮食储备承储企业及储存地点,由区发改委确定,日常监管由区发改委负责。
四、管理费用、利息补贴及仓房租赁费
增储工作的各项费用由区财政承担,并按季度拨付给承储企业。
五、完成时限及工作要求
本次成品粮食储备增储任务必须在6月底前全面落实到位。落实和日后管理过程中区发改委和区财政局要通力配合,相互协作,大力推进,确保既定时限前完成增储任务,今后管理规范有序。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