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发〔2020〕46号 关于《“7.7”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7.7”事故调查组:

你组报来《“7.7”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原则同意你组报告及提出的处理意见。请你组按照处理意见,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特此批复。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