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土地管理部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区土地、规划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编制开发区中长期土地利用规划、建设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开发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配套工程专项规划的编制、组织评审、报批及管理工作;拟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3、拟定开发区城市更新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工作方案并负责管理工作;

4、负责开发区占用城市道路的规划审批工作;

5、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

6、负责协调建设项目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相关费用的收缴工作;

7、组织实施用地指标申报、土地手续报批和土地供应工作,协助用地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8、负责土地储备和项目用地征收工作;

9、负责项目建设中文物普探和水土保持的对外协调工作;

10、负责项目用地供地前围墙砌护、地表清理、管线迁改等工作;

11、负责规划、土地类文件资料的整理、保管及入档工作,建立土地管理台账;

12、牵头做好规划、土地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13、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