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党政事务工作;
2、负责机要文秘、日常文书、档案管理、保密、宣传、政务公开以及印章管理等工作;
3、负责重大活动、重要会议、调研等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和联络协调;
4、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文件的审核、制发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做好主要领导重要文稿的起草、核改工作;
5、负责开发区全面深化改革的组织工作,协调推进改革事项,督促改革任务落实,做好改革宣传工作;
6、负责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退役军人事务、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7、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8、负责区委、区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分解,管委会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计划、会议决定事项下达及组织考核工作;
9、负责修订完善管委会相关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10、负责机关采购、公共财产、物业、餐厅等管理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11、负责纪检、统战、共青团、妇委会协调管理工作;
12、机关工会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机关工会的日常工作;
13、负责与上级对接,综合协调、对外宣传和联络接待,收集整理报送信息工作;
14、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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