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部(环保所)

1、贯彻执行国家和相关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标准;组织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督查、巡查、迎检工作;

2、负责组织拟订开发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各类应急预案,协调各单位做好应急准备,指导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

3、组织安全生产、防汛、强降雪、气象、地震、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和应急救援工作;

4、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督查巡查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做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5、负责及时、如实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区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

6、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7、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使用、应急管理物资、救援装备;

8、负责铁腕治霾网格化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9、负责入区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管理工作,“散乱污”企业管理工作;

10、加强应急值守,组织灾情统计报送、检查、损失评估和救援管理工作;

11、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