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管理科

负责参与辖区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跨区(县)的重点区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组织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多规合一”工作和各项专项规划工作;配合做好辖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负责辖区市政交通类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查工作;负责规划验收工作;配合相关处室拟订辖区城市设计、建筑设计相关政策与标准,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辖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近现代优秀建筑的认定、申报和公布等规划管理工作;参与辖区村镇规划的管理相关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