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区城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城市管理和城管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和城管综合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城管综合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订全区城市管理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公园广场、园林绿化、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环境卫生、生活和建筑垃圾等管理工作;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
(三)负责城市公园、广场管理。监督、指导城市公园、广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公园、广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
(五)负责全区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指导协调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管理;承担区政府投资的户外广告使用权的招标、拍卖、转让工作。
(六)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城市道路桥涵、公共广场等场所清扫保洁和扫雪除冰工作;监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管理垃圾收集、压缩、消纳和利用场所及设施;指导监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指导、协调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城市市容秩序管理,开展市容秩序方面集中整治工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城市管理相关方面职业资格与职业培训;监管所属单位劳动、生产安全和职业安全;监督行业管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全区性重大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指挥调度跨区域执法;处置城市管理和城管综合执法中的突发事件。
(十一)负责城市管理相关科技研究、推广应用和管理服务市场化。统筹协调数字城管工作和规划;承担城市管理技术信息、对外交流合作、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等工作;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负责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牵头国家园林城市现固提升工作;配合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现固提升和复审检查工作;协同做好国家森林城市、全域旅游城市等城市创建和成果巩固提升,以及健康城市建设相关工作;参与城市治污减霾相关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电话:029-83828202
传真:029-83828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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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书院门街4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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