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科

统一管理全区地方政府债务;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政府融资拓展业务;负责全区政府隐性债务统计监管;负责全区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及日常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全区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金融发展薄弱区域定向费用补贴等财银合作业务;负责国债遗留问题和特种国债兑付工作;承担彩票相关资金管理工作;负责住房保障部门涉及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租赁补贴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用财政性资金安排项目的预(概)算、竣工决(结)算、资金的使用、管理等合规性、合理性的审核、评价业务;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协调管理;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金融工作会议的决定、决议;研究分析全区宏观金融形势和运行情况;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协调优化金融领域营商环境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理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普及金融法治知识;负责对全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规范引导及监管工作;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规范发展地方交易场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