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编制全区中长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负责全区部门预算编制审核、批复和调整工作,统一办理预算追加(减)事宜;组织区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区财政对各部门的转移支付工作;负责全区政府预决算公开,牵头组织部门预算公开工作;负责全区地方政府债务额度管理、分配、报批工作;负责全区财政收入组织协调工作;指导街道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负责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财政指标管理和财政体制结算工作;负责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工作;承担综合治税、控税引税、行政效能、简政放权、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按照权限审批或报请区政府审批地方税费的减免工作;负责土地出让成本核算及支出管理工作;负责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征收管理;负责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区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负责监管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承担全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设,承担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财政资金支出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情况、重大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并提出绩效问责和奖惩建议;承担财税法规和重大财政政策执行情况和全区财政系统预算管理监督工作;拟订具体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建议;办理违反财税政策、法规、制度的重大举报案件,依法组织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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