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区价格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组织落实国家及省价格检测报告制度,检测全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动态、制定价格应急预案,分析研判价格走势,提出价格调控政策建议,拟定全区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区管范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的作价原则、作价办法和标准并实施管理;依法对市场调节价商品实施价格临时干预;落实省、市、区价格补贴与物价水平联动机制有关要求,负责落实国家住价格政策,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和租金标准制定管理工作;负责服务价格,收费政策和商品价格咨询、宣传及价格培训;组织召开价格调整听证会;落实教育、交通运输、游泳、养老、殡葬、环保、停车服务、物业服务、中介服务等服务价格和收费改革措施;研究拟订全区服务价格和收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服务价格和收费管理改革意见,制定区管范围的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涉企乱收费清理整顿工作,负责重要节假日,重大突发事件时期实时价格监测;负责全区价格检测体系和信息网络建设;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对全区种植业、养殖业生产成本及收益的调查工作、负责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成本调查、测算和监审工作;负责对经营者提供的成本水平进行合法性、真实性调查,负责价格认定和复核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价格争议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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