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

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出国政审等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教育社团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各类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教师师德、继续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行政管理人员、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培训;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负责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科带头人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有关奖惩工作;负责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政工职评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宣传管理、精神文明、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教育、信访维稳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