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主要职责:
第一条根据《中共西安市临潼区委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西安市临潼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以下简称区工信商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区工信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国家和省市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组织实施区级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经费预决算,制定和发布区级工业和信息化、商务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二)负责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提出优化工业产业布局、调整结构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电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工作。
(三)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指导行业安全和质量管理工作,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发展考核工作。
(四)负责全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提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工业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推进相关技术成果产业化,组织实施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六)组织协调装备制造业振兴发展;贯彻国家、省、市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有关方针政策;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和创新;贯彻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规划。
(七)负责汽车工业行业管理工作;贯彻国家、省、市汽车及道路机动车辆工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拟订全区汽车及道路机动车辆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推广应用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区汽车产业发展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区工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九)负责拟订全区原材料和消费品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黄金、石化、建材、化工、钢铁、轻工、服装、纺织、食品、盐业、医药、家电的行业管理工作。
(十)负责中小微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拟订促进中小微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区助企组织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拟订工业集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集群发展和工业集中区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省和市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国产化,推进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指导软件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十三)负责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和指导区级相关部门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监督和管理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信用服务市场,推动和规范信用服务业发展,组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十四)拟订全区贸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引导区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及流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依法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动全区电子商务应用发展;负责流通企业节能减排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十六)承担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应急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商务综合执法,强化行业监管;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培育限上商贸企业,促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十七)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大宗商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十八)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组织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对全区会展业实施行业管理,监督指导。
(十九)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相关职责分工。区工信和商务局负责按照《西安市农贸市场网点规划》《西安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标准》,对全区农贸市场网点建设和提升改造进行跟踪监督;规划临潼分局负责在编制城市规划特别是新建区规划时,加强农贸市场规划布局工作。对老旧城区的农贸市场规划布局,要与旧城改造、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相结合,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合理规划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区农贸市场、商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经营者主体资格审批和日常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职责,负责餐饮服务和药品、酒类、食盐市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全区蔬菜早市网点审批和日常监管工作,并对农贸市场周边乱停乱放行为进行整治。
2.关于发展物流业职责分工。区工信和商务局负责推动贸易流通体系改革,拟订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推动物流流通标准化,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进城乡高效配送和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区发展和改革委负责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统筹协调物流业发展相关工作。区交通运输局参与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承担道路货物运输监管及城市配送有关工作。公安临潼分局负责物流业治安管理,依法侦办物流领域犯罪和案件。
第四条区工信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和基层党建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人员培训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 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建设、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牵头办理;牵头协调处置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件起草工作。
(二)工业发展科。负责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方案,指导协调工业企业节能、节水,推动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引导组织工业企业实施绿色制造项目建设,协调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区装备制造业行业管理;负责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黄金、石化、建材、化工、钢铁、轻工、服装、纺织、食品、盐业、医药、家电等行业管理工作,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和发展工作。
(三)中小企业科。负责拟订工业、民营经济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提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拟订区级财政资金支持工业发展的使用安排计划;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日常运行,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指导工业园区发展;负责中小微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协调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负责亲商助企工作,组织协调解决企业运行发展中有关问题;负责推进中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认定的推荐申报;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认定推荐申报;负责中小微企业成长、规模培育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微企业开拓市场,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四)信息产业科。负责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融合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和软件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促进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和软件服务业发展;负责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负责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调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推动电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评估考核和宣传教育工作。
(五)商贸服务科。负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净增限上商贸企业、外贸进出口总额考核指标分解考核工作;负责申报外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各类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开拓国际市场;负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任务;负责新增限上企业数量的指标分解考核工作;配合指导大型商超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拟定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推动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引导传统商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负责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申报管理等工作;统筹城市社区商贸便民服务圈指导工作;负责中华老字号及地方老字号的申报工作;推动全区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六)市场管理科。负责指导农贸市场网点规划和改造升级;负责依法对旧货流通、汽车(新车、二手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机动车拆解管理工作;负责再生资源、煤炭流通行业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配合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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