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科

负责拟订工业、民营经济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提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拟订区级财政资金支持工业发展的使用安排计划;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日常运行,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指导工业园区发展;负责中小微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协调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负责亲商助企工作,组织协调解决企业运行发展中有关问题;负责推进中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认定的推荐申报;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认定推荐申报;负责中小微企业成长、规模培育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微企业开拓市场,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