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科

拟订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规划;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教育资助、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政策、办法,并组织落实;负责社会救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督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住房、教育、司法等救助相关工作;指导全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