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分析掌握生产领域、流通领域、食用农产品(含畜禽产品、水产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食盐等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开展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负责食用农产品初级加工(豆芽生产、净菜加工、干菜及藻类初加工、水果初加工)企业的监管;负责全区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及保健用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查处食品相关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