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负责办理区政府涉法事务,对全区重大项目和政府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联系、协调和管理区政府法律顾问,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的遴选、聘用和调整建议职责;指导建立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督促检查制度落实;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律师、公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工作;负责公证机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等的管理工作;负责律师、公证员资格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法律援助资源的管理和调配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指导“12348”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陕公网安备 610115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