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1、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
2、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
3、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4、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5、负责全区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研究、交流与合作。
6、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
7、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工作;
8、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9、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10、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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