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1、组织实施全国统一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工作,负责全区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核算工作;
2、负责整理、计算区内生产总值指标分配和使用,完成财务统计报表制度的调查任务;
3、负责整理和提供全区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4、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的分析研究报告;
5、组织实施地方统计标准、统计调查计划和各类统计制度工作;
6、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
8、编印月度统计资料和年度统计年鉴;
9、负责全区统计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管理全区统计调查的数据资源;
10、负责区域经济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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