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及新业态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文化旅游设施建设,负责区级文化、旅游和体育重点项目建设、设施建设;负责区文化旅游体育招商工作;拟订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广播电视台及区域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有线电视站和共用电视天线系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设施的保护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负责全区视频点播业务、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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